Y2025GZ031 2025年鄢陵縣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項目(不見面開標)-變更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首次公告時間:****-**-**日
2、項目名稱:***項目
二、變更事項及內容
1、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由原“項目編號:***”現變更為“項目編號:***”
2、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企業業績由原“投標人自****-**-**日以來承擔過類似項目施工業績,每份得2分,最高得2分。(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合同或(合同協議書和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現變更為“投標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來承擔過類似項目施工業績,每份得 2分,最高得 2 分。(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合同或(合同協議書和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3、招標文件中履約保證金由原
履約保證金 (中標后繳納) | 由招標人收取。 繳納形式:***。 履約擔保金額: 1.基本戶轉賬:***%(百元取整) 2.履約保函:***%(百元取整) 投標人采用基本戶轉賬方式繳納履約擔保的,在中標通知書領取后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前辦理,應繳納至招標人指定賬戶(履約擔保繳納時需備注項目名稱、編號、標段) 注意事項:***: 1、中標人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或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予退還的情形。投標人采用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履約擔保或者履約保函的繳納或提交。投標人因賬戶開戶銀行、銀行賬號發生變化,不能按照來款途徑原路返還履約擔保的,投標人須提供原賬戶開戶銀行相關證明及新開賬戶開戶許可證 |
現變更為 | |
履約保證金 (中標后繳納) | 是否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 ? 要求。履約保證金(由招標人收取):*** 金額的10%(百元取整)。中標單位于中標通知書發放后,合同簽訂前以銀行轉賬或銀行保函形式向招標人繳付履約保證金。 ? 不要求。 |
4.其他內容不變。
三、聯系方式
招標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監督部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代理機構:*********限公司
地址:***東深商大廈17層
聯系人:***
聯系電話:****985
信息來源:***://henan.****.cn/tradeInformationDet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