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銀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擴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線工程(浙江路延長線)施工招標福銀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擴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線工程(浙江路延長線)施工第1次答疑(標段編號HBSY-202506GL-****1)
福銀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擴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線工程(浙江路延長線)施工招標文件第1號補遺書
項目備案編號:***-202506GL-****1
根據《福銀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擴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線工程(浙江路延長線)施工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的規定,招標人發布招標文件第1號補遺書。本補遺書是對招標文件的補充和修改,效力優先于招標文件。本補遺書正文共1頁,請各位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
1、發布本項目的最高投標限價為:****2元;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2、發布本項目的固化工程量清單、技術規范、計量規則和圖紙,請各位投標人注意下載查看。
3、本項目計劃工期修改為:***。
4、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二節專用合同條款“17.1 計量”中“17.1.5 本項補充”中第(2)目和第(3)目分別修改為:
(2)102-2子目和102-4子目費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總額的30%。交工驗收證書簽發之后,支付總額的10%。102-3子目費用按照發包人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支付。
(3)工程量清單第100章總則中,103-3、103-5、103-6子目在臨時工程完工后,由監理人驗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報總額的80%,應在第1次至第4次進度付款證書中,以4次等額予以支付;所報總價中余下的20%,待交工證書頒發后支付。103-1-a、103-2子目實行限額支付,在臨時工程完工后,由監理人驗收合格后,經發包人批準據實支付,但不超過清單所列金額。103-7子目實行限額支付,交工驗收證書簽發之后據實支付,但不超過清單所列金額。
招標人:***
招標代 ******限公司
****-**-**日
2025-06-18 當前正在查看
變更答疑 福銀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擴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線工程(浙江路延長線)施工招標福銀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擴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線工程(浙江路延長線)施工第1次答疑(標段編號H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