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 2025 年上塘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Ⅷ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海 寧 市 2025 年 上 塘 河 流 域 雨 污 分 流 改 造 提 升 工 程 已 海 寧 市 發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412-33****-**-**- 333057 批 準 建 設 , 建 設 資 金 來 自 財 政 資 金 , 出 資 比 例 為 100% , 項 目 業 主 為 海 寧 淳 源 水 務 有 限 公 司 , 招 標 人 為 海 寧 淳 源 水 務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機 構 為 浙 江 國 華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項 目 已 具 備 招 標 條 件 , 現 對 該 項 目 的 海 寧 市 2025 年 上 塘 河 流 域 雨 污 分 流 改 造 提 升 工 程 Ⅷ 標 段 ( 標 段 名 稱 ) 的 施 工 進 行 公 開 招 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 目 概 況 :*** 5 ****** 39 萬 元 , 工 程 概 算 5 ****** 39 萬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價 約 4200 萬 元 ( 本 標 段 ) 萬 元 , 建 設 規 模 :*** 本 次 招 標 主 要 建 設 內 容 為 包 括 對 長 安 鎮 星 星 港 灣 江 月 居 、 漢 帛 星 座 、 鹽 倉 村 、 金 港 村 ( 北 片 ) 、 聯 豐 村 、 周 王 廟 鎮 工 業 園 區 及 鹽 官 鎮 工 業 園 區 等 新 建 DN75- DN500 管 網 改 造 提 升 , 并 完 善 相 關 配 套 設 施 等 , 建 設 地 點 :*** 海 寧 市 上 塘 河 流 域 長 安 、 周 王 廟 、 鹽 官 段 。 2.2 招 標 范 圍 :*** 本 次 招 標 主 要 建 設 內 容 為 包 括 對 長 安 鎮 星 星 港 灣 江 月 居 、 漢 帛 星 座 、 鹽 倉 村 、 金 港 村 ( 北 片 ) 、 聯 豐 村 、 周 王 廟 鎮 工 業 園 區 及 鹽 官 鎮 工 業 園 區 等 新 建 DN75-DN500 管 網 改 造 提 升 , 并完善相關配套設施等,具體詳見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 ,招標標準預算價 4200 萬元 。 2.3 施工總工期:*** 200 日歷天 。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2 本 標 段 聯 合 體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業 , 以 聯 合 體 形 式 參 加 本 次 投 標 的 , 聯 合 體 中 中 小 企 業 承 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 具 備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總 承 包 貳 級 及 以 上 資 質 ; ( 對 應 資 質 應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場 監 管 公
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 具 備 有 效 的 企 業 安 全 生 產 許 可 證 , 企 業 主 要 負 責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業 經 理 、 企 業 分 管 安 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3.3 自 ****-**-** 以 來 □ 承 接 過 ? 完 成 過 單 個 合 同 金 額 2000 萬 元 及 以 上 的 雨 污 分 流 ( 或 污 水 零 直 排 ) 工 程 業 績 【 2020 年 01 月 01 日 指 的 項 目 實 際 開 工 時 間 , 如 證 明 的 業 績 資 料 里 不 能 反 應 的 , 由 對 應 業 績 項 目 建 設 單 位 針 對 項 目 開 工 時 間 進 行 證 明 ; 業 績 證 明 材 料 要 求 提 供 中 標 通 知 書 ( 經 備 案 ) 和 施 工 合 同 和 竣 工 驗 收 相 關 資 料 ( 三 項 均 須 提 供 ) , 提 供 的 資 料 應 能 反 映 工 程 規 模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載 的 證 明 內 容 不 能 完 全 體 現 業 績 要 求 的 , 需 同 時 提 供 其 他 相 關 的 竣 工 驗 收 資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驗 收 階 段 及 之 后 簽 署 的 工 程 資 料 , 如 竣 工 圖 、 工 程 價 款 最 終 結 算 憑 證 等 ) 或 業 主 證 明 。 以 上 資 料 提 供 原 件 掃 描 件 ; 注 明 “ 經 備 案 ” 的 證 明 材 料 必 須 經 備 案 , 但 是 業 績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資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標 通 知 書 上 蓋 備 案 章 的 , 可 以 提 供 當 地 交 易 中 心 網 站 中 標 公 告 網 頁 截 圖 和 中 標 通 知 書 。 業 績 項 目 名 稱 中 必 須 體 現 雨 污 分 流 ( 或 污 水 零 直 排 ) 內 容 。 如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標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標 人 的 處 理方法處理】 業績;
3.4 本次招標 □ 接受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5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業 招 標 的 , 投 標 人 ( 或 聯 合 體 中 的 中 小 企 業 ) 須 為 中 小 企 業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7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具 有 注 冊 在 投 標 人 單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專 業 壹 級 級 建 造 師 執 業 資 格 ( □ 職 稱 :*** ) , ? 同 時 具 有 對 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產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 如 在 投 標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開 始 時 間 為 合 同 工 程 中 標 通 知 書 發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過 招 標 方 式 的 則 以 合 同 簽 訂 日 期 為 開 始 時 間 , 結 束 時 間 為 該 合 同 工 程 驗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擔 任 項 目 負 責 人 ( 包 括 工 程 總 承 包 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標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權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準 時 參 加 開 標 會 議,具體要求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 5.1 條規定 。
(三)其他:***? 3.9 擬 派 施 工 現 場 專 職 安 全 生 產 管 理 人 員 , 具 有 對 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產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 配 備 人 數 不 少于 2 個;
3.10 投 標 人 及 其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場 嚴 重 失 信 名 單 ( 以 全 國 建 筑 市 場 監 管 公 共 服 務 平 臺 黑 名 單 記 錄 、 失 信 聯 合 懲 戒 記 錄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場 監 管 公 共 服 務 系 統 嚴 重 失 信 名 單 的 信 息 為 準); 3.11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自 ****-**-** 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 3.12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 投 標 人 及 其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未 被 市 場 監 督 管 理 機 關 在 全 國 企 業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統 中 列 入 嚴 重 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14 投 標 人 及 其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未 被 人 力 資 源 社 會 保 障 行 政 部 門 列 入 失 信 聯 合 懲 戒 名 單 ( 有 效 期 內)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3.15省外企業應按規定辦理“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浙備案”手續;? 3.16 上 述 3.****.14 條 內 容 無 需 提 供 網 頁 截 圖 或 證 明 , 只 需 在 “ 投 標 承 諾 書 ” 中 進 行 承 諾 即 可 。 該 “ 投 標 承 諾 書 ” 如 與 上 述 3.****.14 條 要 求 不 一 致 的 , 請 按 上 述 3.****.14 要 求 自 行 在 該 “ 投 標 承 諾 書 ” 的第13條中進行補充承諾。
與 招 標 人 存 在 利 害 關 系 可 能 影 響 招 標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組 織 或 者 個 人 , 不 得 參 加 投 標 。 單 位 負 責 人 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關 系 的 不 同 單 位 , 不 得 參 加 同 一 標 段 投 標 或 者 未 劃 分 標 段 的 同 一 招 標項目投標 。 4.招投標方式 4.1 公開招標。 4.2 ? 采用評定分離, □ 不采用評定分離。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本項目招標文件(含圖紙)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 5.2 招 標 文 件 下 載 網 址 :*** 浙 里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數 字 化 交 易 平 臺 ( 海 寧 ) 自 行 下 載 招 標文件。 5.3 招 標 文 件 網 上 下 載 時 間 :*** 2025 年 5 月 28 日 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9 時 00 分 ( 公 告 發 布 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 標 文 件 遞 交 的 截 止 時 間 ( 投 標 截 止 時 間 , 下 同 ) 為 ****-**-** 09:***, 電 子 招 標 投 標 交 易 平臺:*** 7.聯系方式 招標人:*** 招標代理機構:***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郵箱:*** 郵箱:***2025-07-31
2025-06-24
2025-06-24
2025-06-20
2025-06-19
2025-06-19
2025-06-19
2025-06-09
2025-06-05
2025-05-28 當前正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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